平台隐私权政策

一、总则

1.1 用户(以下或简称为“您”)应当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登录程序。

1.2 您账号创建成功后,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您可以使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各个频道单项服务,当用户使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各单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二、登录信息和隐私保护

2.1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帐号(即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用户ID)的所有权归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用户创建账号后,获得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帐号的使用权。如果因信息创建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景区综合管控平台不负任何责任。

2.2 您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资料,除非:

•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只有透露您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为维护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的合法权益。

2.4 在您创建账号,使用其他景区综合管控平台产品或服务,访问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页时,景区综合管控平台会收集您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并会将这些资料用于:改进为你提供的服务及网页内容。

三、使用规则

3.1 您在使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 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不利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2 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数据堂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帐号或利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景区综合管控平台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3 您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3.4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等额的赔偿。

四、服务内容

4.1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2 除非您与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另有约定,您同意本服务仅为您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

4.3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的部分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您使用收费服务,请遵守相关的协议。

4.4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景区综合管控平台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4.5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4.6 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对在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都不作担保。

4.8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网络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9 终止服务

您同意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景区综合管控平台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您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商誉权)

5.1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5.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所有。

5.3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所有。

5.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景区综合管控平台、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六、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6.1 若您未满18周岁,则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

6.2 未成年人用户涉世未深,且好奇心强,遇事缺乏随机应变的处理能力,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因此,未成年人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填写个人资料时,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以免不良分子对个人生活造成骚扰;

(2)在监护人或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正确使用网络;

七、其他

7.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3 景区综合管控平台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请您在发现任何违反本服务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景区综合管控平台各类公告之情形时,通知景区综合管控平台。